工作动态
关于申报困难党员帮扶的通知
来源:dx2020  日期:2022-12-17  点击:224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工作,是党内关怀帮扶常态化,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年终开展教职工困难党员慰问工作。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一、帮扶对象原则上应为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年龄在65岁以上,或者党龄在40年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二)家庭负担较重、生活难以为继的党员;

    (三)身患重大疾病、伤、残或遭受自然灾害、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四)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党员;

    (五)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帮扶对象之列

    (一)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党员义务、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三)党员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有不符合合格党员标准、不适宜列入帮扶对象范围情形的其他党员。  

三、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党员本人生活有困难时,可向其所在党支部提出帮扶申请;

   (二)支部评议。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经评议无异议的,填写《困难党员帮扶申请表》(附件1)上报;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党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评议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报校党委批准;

(四)慰问走访。慰问资金发放原则上是以党委书记或委员上门走访慰问的形式进行发放。

四、跟踪管理

各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困难程度分类建立并及时更新困难党员帮扶档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帮扶工作,把帮扶工作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平时对困难党员的关心支持上,体现在对帮扶举措的落实、落细上。

附件1: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困难党员申请表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组织统战部

2022年12月17日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困难党员申请表

 

 


性别


年龄


家庭人口



本人月收人


家庭人员平均月收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成员 基本情况

姓名

关系

性别

年龄

月收入

工作单位





































家庭困难

   



困难类别

 

重在疾病

   

 


残障困难



自然灾难

   


其他困难



党总支

(直属

党支部)

意见

 

 

 

 

 

 

 

(盖章)

    


校党委

意见

 

 

 

 

 

(盖章)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所有栏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家庭成员的“月收入”是指每月正常的工资或劳动收入(含离退休费、失业保险救济金)及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离职费、生活补偿费、亲属赡养费、亲友馈赠等非劳动收入。

3、“困难类别”一栏在相应空格内划“√”。

4、此表双面打印,必须由基层党组织签具审核意见。

5、因病医疗造成困难的,要附上医院出具的自费医疗证明。

6、上报党组织要做好困难党员情况的核实,并于12月19日下午1700前上报校组织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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