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 第三批项目评选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为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省委教育工委 决定继续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并评选全省高校党 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立项建设全省高校“双带头 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立项建设名额与推荐范围 (一)评选、立项建设名额 评选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5 个、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 50 个、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00 个;立项 建设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10 个;评选“双带 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各 100 名。 (二)评选、立项建设对象-2- 全省普通高校、院系、党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务工作者、35 岁以下党 员教职工。 (三)推荐名额分配 符合条件的全省高校均可申报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每所高校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不超过 1 个、样板支 部不超过 1 个(部属高校样板支部不超过 2 个)、“双带头人”教 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不超过 1 个;参照专任教师党支部数、师生 党员总数、35 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人数分别确定各类高校“双带头 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的推荐限额(见 附件 1)。 二、评选、立项建设条件 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 5 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 少成立 3 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 1 年并在今后 2 年内保持稳 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参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 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 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规定,高校党委 要严格做到“六个过硬”,所属院系党组织要普遍做到“五个到位”, 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3-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 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管党 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模范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 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 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取得优异 成绩。 2.近两年来,学校党委书记在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中连续获得“好”等次;近五年来,学校多名师生获评全国、全省 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已开展学校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并取 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学校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 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校党政 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4.符合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文件附件 1《第三批新时代 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所列其他要求。 (二)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 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 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 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4- 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 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 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厅局级(含) 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厅局级(含)以上 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 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已开展院(系) 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 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 (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 题。 4.符合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文件附件 2《第三批新时代 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其他 要求。 (三)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 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 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5- 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 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 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中连续获得“好”或相 应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 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 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 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 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 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 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 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 问题。 4.符合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文件附件 3《第三批新时代 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 求。 (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单位 “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 3 年(含) 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 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建设周期 2 年,建设期满经考核验-6- 收后予以认定。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被评定为校级工作室(或立项为建设单位)。 2.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 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取 得突出成绩,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党 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3.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见附件 2)。 (五)“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 示范岗 1.总体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自觉在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 (2)模范作用突出。积极组织、参加结对帮扶、志愿服务、 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帮 助同事、学生,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 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2.基本条件-7- 除符合第一项总体标准外,各类推荐对象应分别重点满足下 列全部基本条件: (1)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标兵: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 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 能力水平高;业务精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 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党务工作示范岗: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 专业水平,服从党组织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带头开展理论学习,经常性组织并参与党组 织活动,表率作用明显;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 2 年或者兼 职党务工作 3 年以上,且目前在专职党务工作岗位上,积极探索 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 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0 月 1 日 后出生)教职工正式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 研、管理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 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 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 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后,统筹向省委教育工-8- 委提出推荐对象,要真正把事迹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 出来。省委教育工委将从各批次评选认定的省级项目单位中择优 推荐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 支部创建活动。不再推荐各批次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 单位、“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和“双带头人”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参评本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二)各高校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提高党性 修养的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 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 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请各高校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 “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先锋工程”、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 记工作室申报书、汇总表(均一式 2 份,汇总表中同一类别请排 序)及佐证材料(2 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委教育工 委组织部
附件:1.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限额 2.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3.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推荐审批表 4.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示范工程”推荐审批表 5.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6.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审批表 7.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双带头人” 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8.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22 年 10 月 27 日 -9--10- 附件 1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 推 荐 限 额 学校(类别) “双带头人” 标 兵 党务工作 示 范 岗 青年教工党员 示 范 岗 中南大学 6 5 5 湖南大学 4 5 2 湖南师范大学 4 4 2 湘潭大学 4 4 2 长沙理工大学 4 3 2 湖南农业大学 3 3 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4 3 2 湖南中医药大学 2 2 2 南华大学 4 3 3 湖南科技大学 2 3 2 吉首大学 2 2 1 湖南工业大学 4 2 2 湖南工商大学 2 2 1 本科学院 2 1 1 高职高专院校 1 1 1 备注:1. 参照专任教师党支部数、师生党员总数、35 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人 数分别确定各类高校推荐名额。2.无合适候选人的高校,可以不 推荐或少推荐。-11- 附件 2 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组织领导 1.1 学 校 党 委高度重 视 (1)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 计划和年度安排,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 1 次工作情况汇报。 (2)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制度健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 保障、经费场地等方面支持到位,已基本实现 “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 (3)构建完备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抓总,宣传、党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 协同配合,院(系)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 法,解决突出问题。 (4)校、院(系)两级党委委员联系“双带头人”所在党支部制度健全。 (5)“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 为必述必答内容。 1.2 院(系) 党组织指 导到位 (1)推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建设,具有完善的工作计划、具体举措、责任清单。院(系)级党 组织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 1 次“双带头人”工作室和所在支部的建设工作。 (2)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保证“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和支部班子相对稳定。 (3)选优配强“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班子,为支部书记选配得力助手。 (4)加强对“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的指导,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 评议党员等制度。 (5)院(系)党组织书记专门联系“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经常性指导支部工作。-1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支部工作 2.1 发 挥 政 治引领方 面的主体 作用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支部和党员行为,指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4)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考核 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2.2 发 挥 规 范党的组 织生活方 面的主体 作用 (1)按期规范做好换届工作,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 书记或委员。 (2)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开展党的创新 理论大学习,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模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 (3)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政治吸纳,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 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成效显著。 (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扎实。 (5)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部党员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2.3 发 挥 团 结凝聚师 生方面的 主体作用 (1)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教师党员党内学习制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培 养培训、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2)关心了解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 子工作,做好政治吸纳、团结凝聚、教育引导。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的侵蚀,教育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 理服务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 (4)丰富服务载体,健全帮扶机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教师党员和师生员工正当权利和权益,让党支 部成为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 2.4 发挥促进 学校中心 工作方面 的主体作 用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 和谐稳定。 (2)有效发挥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推进课程育人、科研育人等育人体系建设,增强思想政 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模范标尺、发挥先锋作用,成为“四有好 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表率。-1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3.支部书记 3.1 思想政治 素质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政治责任履行,让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3)政治担当到位,积极主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坚决与错误思想和言行做斗争。 3.2 党建工作 能力 (1)热爱党的工作,熟悉了解党支部情况,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至少 1 年。 (2)掌握党建工作规律,善于创新、勇于实践,支部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3)善于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3.3 教学科研 水平 (1)教学科研工作基础扎实,基本素质好,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入选国家人才项目,或为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 (3)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3.4 师德师风 状况 (1)以身作则,严守规矩,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 (2)敬业爱生,师德高尚,群众威信和组织评价好。 (3)勇于担当,作风优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强。 4.成果基础 4.1 党建工作 (1)“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 (2)“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承担校级(含)以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课题,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4.2 学术工作 (1)“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至少作为项目组重要成 员)。 (2)“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直接参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双一流”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1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5.保障措施 5.1 政策保障 (1)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 重要事项讨论决策。 (2)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 (3)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 作。 (4)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 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5.2 条件保障 (1)提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必要的配套经费、活动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搭建“双带头人”工作室研究平台、实践平台、宣传平台,加强培育工作、研究成果和典型经验在校内 外的示范推广运用。-15- 附件 3 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 推 荐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推荐类别: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学校党委名称 学校党委 成立时间 党委书记姓名 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及职务 联系人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体现满足评选条件的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所获重要奖项(不多于 3 项)-16- 事迹简介(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组织机构、专职队伍情况,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 安排、重点举措,取得的进展成效、工作经验、标志性成果等。可附页。) 高校党委意见(应明确说明是否经过学校党委研究,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审批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有关支撑材料另附-17- 附件 4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示范工程” 推 荐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推荐类别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院系名称 所在院系/专业 院系党组织名称 党支部名称 院系党组织 成立时间 党支部 成立时间 院系党组织书记 姓名 党支部书记 姓名 院系党组织书记 办公电话 党支部书记 办公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职务、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职务、手机号码 体现满足评选条件的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所获重要奖项(不多于 3 项)-18- 事迹简介(简明扼要,突出特色,700 字以内) 高校党委意见(应明确说明是否经过学校党委研究,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审批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19- 附件 5 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申报书 申 报 高 校: 工作室名称: 格式:党支部名称+书记工作室 负 责 人 : 联 系 电 话: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22 年 10 月-20- 一、工作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彩色登记照)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 族 职称/职务 入党时间/ 党龄 年 月 / 年 所在支部 任支部书记 时间 年 月 手 机 号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本人履历 (工作和党 内任职经历) 获得的 主要奖励 (党建和学 术方面)二、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 [包括: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在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工作方面建立的体制机制、出台的政策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情况。] 1. 学校党委工作情况(限 600 字) 2. 院(系)党组织工作情况(限 800 字) -21-(二)支部工作 [包括:党支部基本情况,在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职 责,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主体作用方面 的情况等。] 1.党支部基本情况(包括支委基本信息,党员队伍构成等。限 200 字。) 2.工作开展情况(限 800 字) -22-(三)工作室负责人 [包括:工作室负责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党建工作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 基本情况。限 800 字。] -23-(四)已取得的成果 [包括:党支部及所在单位、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在党建工作和学术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校 级(含)以上成果和奖励,以及工作室负责人在推动党的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双一流” 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等。限 800 字。] -24-三、建设计划 [包括:2 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经费预算等。 思路、目标和举措要科学合理,重点明确。限 2000 字。] -25-四、预期成果 [2 年建设周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的教师党支部工 作方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 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列出 2 年总体预期成果,并分别列出各年度预期形成的代表性成果。限 500 字。] 五、保障措施 [包括: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能够为“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供的政策、条件等保障 措施。限 500 字。] -26--27- 六、高校党委意见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七、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有关支撑材料另附。-28- 附件 6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 推 荐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所在 支部 党 内 外 职 务 推荐类型 □“双带头人”标兵 □党务工作示范岗 □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基 本 情 况 体现满足评选条件的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曾 获 奖 励-29- 主 要 事 迹 (简明扼要,突出特色,700 字以内) 基层党委 (总支)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高校党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 工委审批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30- 附件 7 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报送高校:(盖章) 序号 推荐类别 党组织名称 党 组 织 成立时间 党 组 织 书记姓名 党组织书记 办公电话 曾获奖励 基本情况与简要事迹(不超过 200 字) 党建工作 示范高校 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 党建工作 样板支部 “双带头 人”工作室 立项建设 单位 备注:推荐类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31- 附件 8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 报送高校:(盖章) 序号 推荐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任党内外 职 务 曾获奖励 基本情况与简要事迹 (不超过 200 字) 备注:推荐类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请以“1999/9/1”格式输入;同一推荐类别请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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