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 第三批项目评选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dx2020  日期:2022-12-04  点击:2505 

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 第三批项目评选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为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省委教育工委 决定继续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并评选全省高校党 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立项建设全省高校双带头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立项建设名额与推荐范围 (一)评选、立项建设名额 评选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5 个、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 50 个、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00 个;立项 建设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10 个;评选双带 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各 100 名。 (二)评选、立项建设对象2全省普通高校、院系、党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务工作者、35 岁以下党 员教职工。 (三)推荐名额分配 符合条件的全省高校均可申报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每所高校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不超过 1 个、样板支 部不超过 1 个(部属高校样板支部不超过 2 个)、双带头人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不超过 1 个;参照专任教师党支部数、师生 党员总数、35 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人数分别确定各类高校双带头 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的推荐限额(见 附件 1)。 二、评选、立项建设条件 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 5 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 少成立 3 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 1 年并在今后 2 年内保持稳 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参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 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 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规定,高校党委 要严格做到六个过硬,所属院系党组织要普遍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3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 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管党 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模范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 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 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取得优异 成绩。 2.近两年来,学校党委书记在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中连续获得等次;近五年来,学校多名师生获评全国、全省 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已开展学校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并取 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学校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 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校党政 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4.符合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文件附件 1《第三批新时代 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所列其他要求。 (二)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 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 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 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4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 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 续获得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厅局级(含) 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厅局级(含)以上 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 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已开展院(系) 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 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 (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 题。 4.符合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文件附件 2《第三批新时代 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党组织)》所列其他 要求。 (三)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 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 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5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 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 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中连续获得或相 应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 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 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 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 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 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 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 问题。 4.符合教思政厅函〔202116 号文件附件 3《第三批新时代 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 求。 (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单位 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 3 年(含) 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 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建设周期 2 年,建设期满经考核验6收后予以认定。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被评定为校级工作室(或立项为建设单位)。 2.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 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取 得突出成绩,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党 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3.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见附件 2)。 (五)“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 示范岗 1.总体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自觉在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 2)模范作用突出。积极组织、参加结对帮扶、志愿服务、 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帮 助同事、学生,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 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2.基本条件7除符合第一项总体标准外,各类推荐对象应分别重点满足下 列全部基本条件: 1)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标兵: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 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 能力水平高;业务精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 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党务工作示范岗: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 专业水平,服从党组织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带头开展理论学习,经常性组织并参与党组 织活动,表率作用明显;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 2 年或者兼 职党务工作 3 年以上,且目前在专职党务工作岗位上,积极探索 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 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35 周岁以下(1987 10 1 后出生)教职工正式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 研、管理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 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 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后,统筹向省委教育工8委提出推荐对象,要真正把事迹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 出来。省委教育工委将从各批次评选认定的省级项目单位中择优 推荐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 支部创建活动。不再推荐各批次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 单位、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参评本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二)各高校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提高党性 修养的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 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 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请各高校于 2022 11 25 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 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先锋工程、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 记工作室申报书、汇总表(均一式 2 份,汇总表中同一类别请排 序)及佐证材料(2 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委教育工 委组织部

附件:1.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限额 2.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3.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推荐审批表 4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示范工程”推荐审批表 5.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6.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审批表 7.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双带头人” 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8.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22 年 10 月 27 日 -9--10- 附件 1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 推 荐 限 额 学校(类别) “双带头人” 标 兵 党务工作 示 范 岗 青年教工党员 示 范 岗 中南大学 6 5 5 湖南大学 4 5 2 湖南师范大学 4 4 2 湘潭大学 4 4 2 长沙理工大学 4 3 2 湖南农业大学 3 3 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4 3 2 湖南中医药大学 2 2 2 南华大学 4 3 3 湖南科技大学 2 3 2 吉首大学 2 2 1 湖南工业大学 4 2 2 湖南工商大学 2 2 1 本科学院 2 1 1 高职高专院校 1 1 1 备注:1. 参照专任教师党支部数、师生党员总数、35 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人 数分别确定各类高校推荐名额。2.无合适候选人的高校,可以不 推荐或少推荐。-11- 附件 2 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组织领导 1.1 学 校 党 委高度重 视 (1)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 计划和年度安排,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 1 次工作情况汇报。 (2)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制度健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 保障、经费场地等方面支持到位,已基本实现 “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 (3)构建完备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抓总,宣传、党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 协同配合,院(系)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 法,解决突出问题。 (4)校、院(系)两级党委委员联系“双带头人”所在党支部制度健全。 (5)“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 为必述必答内容。 1.2 院(系) 党组织指 导到位 (1)推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建设,具有完善的工作计划、具体举措、责任清单。院(系)级党 组织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 1 次“双带头人”工作室和所在支部的建设工作。 (2)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保证“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和支部班子相对稳定。 (3)选优配强“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班子,为支部书记选配得力助手。 (4)加强对“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的指导,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 评议党员等制度。 (5)院(系)党组织书记专门联系“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经常性指导支部工作。-1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支部工作 2.1 发 挥 政 治引领方 面的主体 作用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支部和党员行为,指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4)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考核 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2.2 发 挥 规 范党的组 织生活方 面的主体 作用 (1)按期规范做好换届工作,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 书记或委员。 (2)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开展党的创新 理论大学习,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模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 (3)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政治吸纳,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 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成效显著。 (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扎实。 (5)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部党员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2.3 发 挥 团 结凝聚师 生方面的 主体作用 (1)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教师党员党内学习制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培 养培训、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2)关心了解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 子工作,做好政治吸纳、团结凝聚、教育引导。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的侵蚀,教育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 理服务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 (4)丰富服务载体,健全帮扶机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教师党员和师生员工正当权利和权益,让党支 部成为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 2.4 发挥促进 学校中心 工作方面 的主体作 用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 和谐稳定。 (2)有效发挥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推进课程育人、科研育人等育人体系建设,增强思想政 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模范标尺、发挥先锋作用,成为“四有好 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表率。-1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3.支部书记 3.1 思想政治 素质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政治责任履行,让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3)政治担当到位,积极主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坚决与错误思想和言行做斗争。 3.2 党建工作 能力 (1)热爱党的工作,熟悉了解党支部情况,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至少 1 年。 (2)掌握党建工作规律,善于创新、勇于实践,支部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3)善于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3.3 教学科研 水平 (1)教学科研工作基础扎实,基本素质好,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入选国家人才项目,或为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 (3)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3.4 师德师风 状况 (1)以身作则,严守规矩,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 (2)敬业爱生,师德高尚,群众威信和组织评价好。 (3)勇于担当,作风优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强。 4.成果基础 4.1 党建工作 (1)“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 (2)“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承担校级(含)以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课题,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4.2 学术工作 (1)“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至少作为项目组重要成 员)。 (2)“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直接参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双一流”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1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5.保障措施 5.1 政策保障 (1)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 重要事项讨论决策。 (2)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 (3)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 作。 (4)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 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5.2 条件保障 (1)提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必要的配套经费、活动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搭建“双带头人”工作室研究平台、实践平台、宣传平台,加强培育工作、研究成果和典型经验在校内 外的示范推广运用。-15- 附件 3 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 推 荐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推荐类别: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学校党委名称 学校党委 成立时间 党委书记姓名 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及职务 联系人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体现满足评选条件的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所获重要奖项(不多于 3 项)-16- 事迹简介(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组织机构、专职队伍情况,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 安排、重点举措,取得的进展成效、工作经验、标志性成果等。可附页。) 高校党委意见(应明确说明是否经过学校党委研究,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审批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有关支撑材料另附-17- 附件 4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示范工程” 推 荐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推荐类别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院系名称 所在院系/专业 院系党组织名称 党支部名称 院系党组织 成立时间 党支部 成立时间 院系党组织书记 姓名 党支部书记 姓名 院系党组织书记 办公电话 党支部书记 办公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职务、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职务、手机号码 体现满足评选条件的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所获重要奖项(不多于 3 项)-18- 事迹简介(简明扼要,突出特色,700 字以内) 高校党委意见(应明确说明是否经过学校党委研究,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审批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19- 附件 5 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申报书 申 报 高 校: 工作室名称: 格式:党支部名称+书记工作室 负 责 人 : 联 系 电 话: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22 年 10 月-20- 一、工作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彩色登记照)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 族 职称/职务 入党时间/ 党龄 年 月 / 年 所在支部 任支部书记 时间 年 月 手 机 号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本人履历 (工作和党 内任职经历) 获得的 主要奖励 (党建和学 术方面)二、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 [包括: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在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工作方面建立的体制机制、出台的政策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情况。] 1. 学校党委工作情况(限 600 字) 2. 院(系)党组织工作情况(限 800 字) -21-(二)支部工作 [包括:党支部基本情况,在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职 责,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主体作用方面 的情况等。] 1.党支部基本情况(包括支委基本信息,党员队伍构成等。限 200 字。) 2.工作开展情况(限 800 字) -22-(三)工作室负责人 [包括:工作室负责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党建工作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 基本情况。限 800 字。] -23-(四)已取得的成果 [包括:党支部及所在单位、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在党建工作和学术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校 级(含)以上成果和奖励,以及工作室负责人在推动党的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双一流” 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等。限 800 字。] -24-三、建设计划 [包括:2 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经费预算等。 思路、目标和举措要科学合理,重点明确。限 2000 字。] -25-四、预期成果 [2 年建设周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的教师党支部工 作方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 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列出 2 年总体预期成果,并分别列出各年度预期形成的代表性成果。限 500 字。] 五、保障措施 [包括: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能够为“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供的政策、条件等保障 措施。限 500 字。] -26--27- 六、高校党委意见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七、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有关支撑材料另附。-28- 附件 6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 推 荐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所在 支部 党 内 外 职 务 推荐类型 □“双带头人”标兵 □党务工作示范岗 □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基 本 情 况 体现满足评选条件的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曾 获 奖 励-29- 主 要 事 迹 (简明扼要,突出特色,700 字以内) 基层党委 (总支)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高校党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 工委审批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请双面打印)-30- 附件 7 全省普通高校“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报送高校:(盖章) 序号 推荐类别 党组织名称 党 组 织 成立时间 党 组 织 书记姓名 党组织书记 办公电话 曾获奖励 基本情况与简要事迹(不超过 200 字) 党建工作 示范高校 党建工作 标杆院系 党建工作 样板支部 “双带头 人”工作室 立项建设 单位 备注:推荐类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31- 附件 8 第三批全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 报送高校:(盖章) 序号 推荐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任党内外 职 务 曾获奖励 基本情况与简要事迹 (不超过 200 字) 备注:推荐类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请以“1999/9/1”格式输入;同一推荐类别请排序。

版权所有: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党务工作部/党校    电话:0734-8815001 传真:0734-8815005
备案号:湘ICP备180494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