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技处»新闻公告»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13763] 次

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各相关出版机构: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简称《公告》)。为做好今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项目特点,提高申报质量。认真做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工作,是检验和提升“社科湘军”、“出版湘军”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机遇。各有关单位要抓住这一契机,深入发动和精心组织具备条件的专家学者和出版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申报者要认真研读《公告》,准确把握各项申报要求,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增强项目竞争力。

  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报送材料。今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62月修订)》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打印、中缝装订,其中复印件1份由省社科规划办存档)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电子版)。此外,著作类成果还应提交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成稿全文)各5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期刊类成果还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近期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项目申请书和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材料报送方式: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428日之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纸质版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连同光盘一起由我办统一邮寄全国社科规划办;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由各管理部门发送至我办邮箱(hnshekeban@163.com),经我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省内出版机构直接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地点为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二办公楼523室。

  联系人:曾明,电话:0731-82216244

  附:《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6224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