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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暨省级教学成果申报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13816] 次

校属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并为新一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申报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教学成果申报项目的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成果,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实训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 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4)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报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将在进一步遴选、提炼、优化后,推荐参与2015年湖南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2.学校鼓励跨系部、跨学科、甚至跨学校或与企业、医院(但须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联合申报有份量、高水平的一等奖教学成果;在同等条件下,校级教学成果奖二、三等奖将向中青年教师倾斜。

3.参与评奖的成果一般应有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结题的教改课题支撑;今年准备结题的校级教改课题若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可同时提交课题结题材料和成果申报材料;非正式立项项目如已形成较为突出的成果也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4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5、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两项;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6、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每个系(部)至少申报一项,但同一系(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

7、鼓励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招生就业处、团委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但申报主题需要结合部门职能分工。

三、申报材料

1、《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1);

2、教学成果研究报告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2);

3、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

4、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相关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

以上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请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一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张红艳老师2956951043@qq.com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务必精心组织,认真筛选,集中力量,科学整合,注重挖掘教学工作中发现的特色与优势,切实将高水平的教学成果推荐上来。

2、项目申报须经系部组织公开答辩、专家讨论评审、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单位盖章,再由系(部)汇总,填好《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系部主任签字并盖系部公章后,按系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1日前送科技处。

3、被遴选出的参与2015年湖南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项目,须于校级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取回相关申报材料,按照省里相关申报文件对其进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科技处,并将修改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2956951043@qq.com

4、如有未尽事宜,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红艳8815820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科技处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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