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关于举办“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湘教通〔2015〕281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5年6月至9月举办“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承载梦想,创新创业成就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协办:长沙理工大学
乐易考教育科技集团
成立“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任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任副主任,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两组进行,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为湖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为湖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是创业企业法人;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①“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②“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③“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④“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2.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校级初赛、全省复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6-7月)。所有参加校级初赛和全省复赛的团队均需通过“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系统设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www.hunbys.com)pc端和“E朝朝”APP手机端两个端口,“E朝朝”APP程序可在各大手机程序应用市场免费下载。报名时需通过报名系统提交项目计划书,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附上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图片。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至8月18日。高职高专院校和三本院校参赛报名项目不少于10个,二本院校不少于20个,一本院校不少于30个。鼓励多报并合理安排创意项目和实践项目报送比例。
2.校级初赛(8-9月)。各高校须在9月10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全省复赛,全省复赛推荐名额根据系统内各高校报名数量以及创业项目质量按比例分配,原则上参赛报名每超过20个团队增加一个全省复赛名额。每所高校要至少选送1个团队参加全省复赛。
3.全省复赛(9月中旬)。全省复赛分三轮进行,每一轮具体时间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第一轮:入围80强。入围全省复赛的选手须按后续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计划书最终稿及1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不超过30Mb;视频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1G以内,格式不限。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进行评审,分别予以计分,根据两项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排序,创意组前35名、实践组前45名晋级复赛第二轮。
第二轮:80进30。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创业项目展示(1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分创意组、实践组分别评分,创意组前15名、实践组前15名晋级复赛第三轮。
第三轮:决出一、二等奖。30个晋级团队通过与投资人面谈、现场创业项目展示(5分钟)及答辩(5分钟)、项目互换互评(20分钟)三个环节,决出一、二等奖。
六、奖项设置
大赛分创意组和实践组两组分别予以评奖。创意组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实践组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30个。另设优秀组织奖10个,最佳指导教师奖10个。
一等奖奖金10000元/个,二等奖奖金5000元/个,三等奖奖金2000元/个,最佳指导教师奖奖金5000元/个,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0元/个。
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从上述获奖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是各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学工、教务、团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大赛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于7月1日前将本校联系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请各高校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认真组织本校初赛,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3.联系方式。大赛工作QQ群为293729258,请每个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大赛组会秘书处:罗巍、王彬,0731-88966996(兼传真)、82816668,邮箱454194915@qq.com。
长沙理工大学:郑廷恒,0731-82309688。
乐易考教育科技集团:罗秋婷,0731-88966960。
附件:“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