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正式发布,按照申报通知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六和第七部分。
2.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第七部分“申请者的条件”)。对于有省自科基金项目到期而未按规定要求办理项目结题或相关手续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新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3.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4.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四部分和第十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项目申报时,各学院需报《2022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汇总表》一份(科研干事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生成),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科研处(航母楼230)。
6.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6:00,各学院项目汇总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16:00。学院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应提供由学院院长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承诺书在附件申报书模板中)。
7.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评价,防止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纳入财审联动范围,强化审计监督,切实做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
8.特别说明:根据学校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要求,逾期申报或学院汇总表上未登记的项目,不予受理。
9.咨询方式
学校:
科技处:0731-8815820;15116841739;18374701953。
联系人:张红艳 曾建催
2021年8月23日
科技处
附件:
湖南省科技厅通知网址: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