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衡阳市“小荷”科技类 青年英才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各驻衡高校科协,各园区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助力推动衡阳成为年轻人友好城市,推进我市区域中心化进程,决定开展2025年衡阳市“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对象要求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基础研究且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一线青年科技人才、从事基础研究且拥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或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申报人学籍关系应在市内)或参与省市博士创新站建设的高校(院所)科技人才。
4.具有明确的科技创新目标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是所在单位拟重点培养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青年科技人才。
5.未在省、市级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人员。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衡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用的企业;驻本市域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
(2)具有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技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工作条件与基础。
(3)推荐对象的工作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
2.申报单位职责任务:
(1)制定推荐对象培养计划和对应项目培养期限的项目实施方案。
(2)为推荐对象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环境。
(3)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做好项目工作总结。
(4)接受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和项目推荐单位的监督,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相关材料。
(5)组建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的培养团队,其中至少1名正高职称专家承担指导、扶持主要责任。
(三)推荐单位范围
(1)县市区委人才办、县市区科协。
(2)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
(3)驻衡高校科协。
(4)园区科协。
三、推荐名额
县市区可由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和县市区科协联合推荐4名。企业科协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当地科协申报。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可各推荐1名。高校科协可推荐2名。园区科协可各推荐2名。
四、支持数量与经费额度
衡阳市“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专项实施年限为1年,支持20名左右,每人支持2万元。往届国、省、市级“小荷”专项(项目)获得者不重复支持。
五、实施程序
(一)组织推荐。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科学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县市区推荐对象须经县市区科协党组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市区委人才办同意联合推荐;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联合会)推荐对象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高校科协推荐对象须经高校全委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各申报单位应对拟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推荐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协。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对申报材料汇总后进行集中审核。
(三)专家评审。市科协会同市委人才办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立项工作,并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
(四)个人事项审查。审查拟立项人选相关个人事项(含无犯罪证明、个人完税证明、所在企业市场监管证明、半年内毛发检测阴性报告及征信报告等)。
(五)考察环节。各推荐单位对拟立项人选进行考察并上报考察情况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含政治品格、学风道德、廉洁自律、生活作风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择优推荐。根据专家评审、事项审查和考察环节综合情况,择优推荐申报本年度省青年人才项目。待省青年人才项目结果公示后,确定本年度市“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拟立项名单。省市两级项目人选原则上不重复。
(七)公示环节。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八)签订合同。市委人才办、市科协择期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衡阳市“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专项合同书》,并按规定流程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九)项目实施。市委人才办、市科协牵头组织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项目合同内容组织实施,并按要求汇总“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方面的情况,提交绩效报告书(具体时间待通知)。
六、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申报日截止受理时间5月9日(星期五)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科协,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在市科协官网(https://kx.hengyang.gov.cn/)“公告公示”中下载。
(一)《衡阳市“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1)纸质文本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经推荐单位审定的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对象制定的项目全程实施方案。
(三)推荐对象相关佐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及开展相关科研及应用工作的情况证明等所有申报书填报情况涉及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关于推荐对象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及公示样报。
上述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佐证材料、非涉密证明及公示样报纸质版需A4纸双面打印,合装成册,一式3份,由各推荐单位汇总。
各推荐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出具《推荐工作报告》(须写明组织推荐工作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汇总《2025年衡阳市“小荷”科技类青年英才专项候选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各2份。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工作部,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请发邮箱hykxxhb@163.com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迎宾路7号308办公室(邮编:421009)
联 系 人:付琳宁,0734-8839810
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衡阳市“小荷”科技类 青年英才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