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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4-12-15 浏览次数:[416] 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学校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包括20241月1日前因出版、发表时间等原因未统计的成果),其余不在统计时段范围内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已提交过的成果此次请勿重复提交!!

2.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其中,会议论文必须提供经具备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资质的机构检索)。

2)著作、教材;

3)专利;

4)科研成果奖;

5)已转化科技成果;

6)艺术作品。

7)软件著作。

3. 科研成果奖必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奖项。

二、统计要求

1.材料要求

1)各类成果只统计我校教职工以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为署名单位的成果。论文应是知网上能检索到的论文,并提交包括正文、刊号页、目录、封面及封底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会议论文必须提供经具备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资质的机构检索报告1份。

论文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才能填报(如第一作者是学生,则通讯作者可填报)。

2)所有人提交的附件(成果证明材料)都应包涵两部分:扫描件word文档的电子稿,纸质复印件一份。电子文档的具体格式参照本次下发的附件模版。

3)著作、教材应提交包括封面、前言(或后语)、目录、封底在内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还至少应提交原件2本(不退);

4)艺术作品应提交作品复印件1份;

5)专利应提交专利申请及授权证书全套复印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

6)凡在SCI、SSCI、A&HCI、EI核心版来源刊的国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以及2024年以前未统计和单位署名第二的在读博士的论文收录需要本人提供检索证明。

7)科研成果奖应提交获奖证书扫描电子稿和纸质复印件1份。

2.数据要求

1)成果统计数据由老师本人录入到各二级学院(部)“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登记,各类信息的填写要求准确、详细完整,并将相关附件(电子扫描形成Word文档)保存到相应文档中,填报的成果检查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科技处审核。

2)成果附件扫描材料要求字迹清楚,模糊拒收;成果附件材料必须包涵word电子稿和纸质复印件一份。

3)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文档1份(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Hnjtxykjc@163.com)同时报送科技处。

3.材料审核

统计成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时间内将成果统计表、附件的纸质稿及电子版Word文档,提交科技处,【成果原件由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当场退还,审核完的复印件需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方有效】。

三、其他事项

1. 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 无特殊理由未按时报送的统计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科技处将拒收,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

3.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四、材料报送时间:202412月20

地点:航母楼230室

收件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8374701953

 

附: 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材料.rar

科技处

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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