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校领导指示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湘交院科[2017]6号)规定,科研处拟对2020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本年度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以及2019年度因出版、发表时间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成果,其余不在统计年度范围内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
2.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著作(教材)、艺术作品、专利(软件著作);
(2)收录成果;
(3)科研成果奖;
(4)学术会议论文
(5)已转化科技成果。
3. 科研成果奖必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
二、统计要求
1.材料要求
(1)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复印件1份;
(2)著作应提交原件2本;
(3)艺术作品应提交作品复印件1份;
(4)专利(软著)应提交专利(软著)申请及授权证书全套复印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未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交进入实审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5)凡在SCI、SSCI、A&HCI、EI核心版来源刊的国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要填写刊号或出版号;
(6)学术会议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论文复印件和会议通知1份;
(7)2020年的科研成果收录由科技处统一检索(只检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署名的论文),2020年以前未统计以及单位署名第二的在读博士的论文收录需要本人提供检索证明。
(8)科研成果奖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交《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配套奖申请表》1份。
2.数据要求
(1)成果统计数据由老师本人录入到各二级学院(部)“科研管理系统”中,各类信息的填写要求准确无误、详细完整,并将相关附件的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保存到相应文档中,填报的成果检查确认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科技处审核;附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模糊拒收。
(2)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从系统导出的成果汇总表纸质文档1份(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到科技处QQ邮箱:2676323153)同时报送科研处。
3.材料审核
统计成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时间内将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提交科技处,【成果原件由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当场退还,审核完的复印件需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方有效】。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科技处(报送时间见附表)。
2. 无特殊理由未按时报送的统计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的统计材料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以免影响学校科技统计与个人科研绩效核发。
4.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何建军
联系电话:13203070131。
附件:
材料报送时间表
时间 | 学院 | 地点 | |
11月26日 星期四 | 上午8﹕30~9﹕30 | 机电学院 | 航母楼科技处230室 |
上午9﹕30~10﹕30 | 交通学院 | ||
上午10﹕30~11﹕30 | 电气学院 | ||
下午2﹕30~3﹕30 | 经管学院 | ||
下午3﹕30~4﹕30 | 护理学院 | ||
11月27日 星期五 | 上午8﹕30~9﹕30 | 高科技学院 | |
上午9﹕30~10﹕30 | 音乐学院 | ||
上午10﹕30~11﹕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下午2﹕30~3﹕30 | 人文艺术学院 | ||
下午3﹕30~4﹕30 | 基础部 | ||
11月30日 星期一 | 上午8﹕30~11﹕30 | 补登未登记完的成果 | |
下午2﹕30~3﹕30 | 补登未登记完的成果 |
附:
1.学院2020年(专利)统计样表
2.学院2020年(软著)统计样表
3.学院2020年(论文)统计样表
4.学院2020年(著作、教材)统计样表
5.学院2020年(获奖)成果统计样表
6.学院2020年(成果转化)统计汇总表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