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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8857] 次

衡市科协字〔2024〕15号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科技部门、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2024年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加快聚力衡阳区域中心化进程,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组〔2018〕114号)、省科协《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衡阳市"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系列配套文件的通知》(衡发〔2022〕9号)、《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10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院士站条件

1.院士站建设主体为衡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产业发展良好、创新能力突出,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有省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或重大技改项目。

2.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6个月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了共同建站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签约进站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该院士进站需符合两办发文中"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等规定,签约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并按要求向院士所在学部报备。

4.依托单位对院士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具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且制定3年以上院士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省内院士专家团队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外省院士专家团队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二)申报专家站条件

1.专家站建设主体为衡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及新业态企业。

2.依托单位须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税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3.与相关领域专家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6个月与专家科研团队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签约进站专家,须为某一领域取得业内公认成就,科研成果处于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人才。包括:主要科技领域、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的科学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取得前沿技术突破、解决行业内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所属技术行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

5.依托单位对专家站工作高度重视,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专家团队在每个工作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6.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创新型示范企业,引进的专家和申请建站单位之间有核心专利技术转让的可优先申请建站。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填报。在10月20日前填报《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及中央在衡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后直接向市专项办(设市科协)推荐申报。其他县市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由县市区委人才办、县市区科技部门和科协共同向市专项办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院士(专家)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逾期不候。

申报材料要求:

1.《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申请表》,一式5份,其中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

2.附件材料包括:专家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审。从市级专家人才库中抽取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以效促建"原则,综合定性和定量因素,以书面材料评估为主,确定实地考察名单。

(三)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对入围考察单位现场考察,以查看资料、听取介绍、现场调研和审查相关事项等形式开展,主要考察工作站基础建设、团队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公示名单。

(四)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建设名单并授牌。

四、相关政策

1.经费支持。对认定为市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认定为市级专家站的,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认定当年拨付支持经费的50%,一年后考核合格的拨付剩余的50%。

2.择优推荐。工作站经认定后,各依托单位在申报科技立项、成果奖励、科技计划、人才托举工程及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成效突出站点,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五、联系方式

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

联系人:谭梅花  0734-8839105

邮  箱:hykxxhb@163.com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迎宾路7号市科协学会部301室


附件: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附件: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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