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校园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2688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校园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23〕44号)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将全校中秋庆国庆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本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分责任区域自查与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并建立台账,限时整改。
二、排查分工
1.学工处负责学生宿舍和教学楼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刘公保。
2.后勤处负责全校水电、建筑物及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刘国祥。
3.设备处负责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陈伟明。
4.保卫处负责体育馆、航母办公楼、教师公寓及外公寓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戴东阳。
5.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堂门店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谌鹏。
6.图书馆负责馆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张海兵。
7.办公室和教职工住房内安全隐患排查由用房人各自负责。
三、排查要求
1.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把师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
2.扎实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全校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抓住当前假期和季节特点,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提醒师生假期外出注意安全,确保节日平安。
3.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留尾巴,切实推动安全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2023年9月28日16时前,以上责任部门和用房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将安全排查情况填表发送到党政联席群内或直接发给保卫处戴东阳,电话:13974773425,微信号:13974773425。
未查未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事故一切责任。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