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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次数:[27196] 次

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聚焦全省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积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7/t20200723_13046439.html),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关于印发〈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科计〔2019〕21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揭榜制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4.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6.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7.科教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8.科卫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9.科药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 5 万元/项或者 10 万元/项,研究时间为 3 年。

各项目类型的具体说明见附件1202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 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 1 人。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 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 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 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 延迟退休等)。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科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6.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 2 个。

7.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各项目类型的具体要求条件见《申报指南》附件1第七部分。

三、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07月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3.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三级学科填写, 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到三级学科(三级学科代码为字母后 6 位数 字),交叉学科可以填两个学科代码)。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5.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 5 篇。 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 10 项以内。

6.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7.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见相应的省市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8.科教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科教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药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科药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卫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2021 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9.关于申请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管理办法》、本指南和相关类型管理 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四、申报工作安排

1.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申请人只需完成网上填报。请项目申报人于97日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到科技处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查。

2.学校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实行集中受理评审和立项。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16:00

3.请项目申报人员提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并于2020年9月16前提交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和电子申报材料(发科技指定邮箱)给科技处存档学校将于9月16日下午4点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打印推荐项目汇总表。

4.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联系人:何建军电话:13203070131

QQ邮箱:2676323153



附件:1.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2.2021年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4.2021年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2021年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6.2021年度益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7.2021年度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8.2021年度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9.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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