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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立及职责
发布日期:2022-12-15    作者:刘国祥   浏览次数:[3780]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消除餐饮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餐饮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对人员、设施、管理、饭菜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一、管理人员及职责。

食品安全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管校长:董晔卉

主任:张高富

成员:贺鹏程、谌鹏、董石青、汤立国

1、学校食堂法人:各食堂法定代表人,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每天的工作安排和督查。

2、食品安全监管:杨东京,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并进行定期(每周)督查。

3、食品安全管理员:杨东京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人员的日常管理。

4、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对食堂餐饮的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三、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解决。

6)配备食堂管理员、卫生管理员等专业人员,并使他们岗位相对稳定,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

7)指导校内的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的把关工作。

8)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9)排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

四、工作规范。

1)执行《食品安全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食品工作。

3)着装上岗。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证。

4)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5)售卖饭菜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进行售卖,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6)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7)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8)尊师爱生,热情服务。

9)文明生产,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10)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11)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

 

附:本职责和要求适用学院大型超市、美食城及经营小商铺。

    违犯3456四条规定其中任何一项,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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