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挖掘、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首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别及奖励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首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每个奖项均为2名获得者(个人或团体)。学校共评选、奖励10人(团体),每人(团体)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最美大学生: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第二届“最美大学生”奖分为:
社会实践奖
自强不息奖
公益行动奖
道德风尚奖
学术科研奖
每个奖项评选3名“最美大学生”奖,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奖状;每个类别评选3名“最美大学生提名奖”,奖金为人民币500元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奖状。学生受到的奖励均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学校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选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
9月28日—10月5日
报名阶段
10月5日—10月20日
资格审查阶段
10月21日—10月23日
评选阶段
10月24日—11月16日
1.学院审查、推荐、公示(10月5日—10月20日):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申报“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和“最美大学生”的学生社团,未挂靠在学院的由挂靠单位上报)于10月20日12:00前将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纸质档报送到航母楼校团委206办公室,电子档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大学生典型评选候选人推荐资料”发送至1554710190@qq.com邮箱。联系人:王畅。
2.校级初评(10月24日—11月2日):
确定“最美大学生”15人、“最美大学生”提名奖15人,共30人,入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11月3日—11月9日):
公示期满后,候选人加入交流群,按时提交终审展示材料并准备现场答辩。
4.投票阶段:
(1)网络投票(10月24日—10月30日)仅“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有此环节。
(2)班级代表投票(11月10日—11月13日)仅“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有此环节。
(3)评审小组投票(11月14日-11月16日)“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最美大学生”的候选人结合视频、ppt等进行5分钟现场展示并现场答辩。
5.校级评审结果公示
“最美大学生”校级评审结果公示(11月3日—11月9日)
“芙蓉学子· 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校级评审结果公示(11月18日—11月24日)
总结上报及表彰阶段
11月25日—11月30日
宣传推广阶段
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踊跃参与,让我们人人争做榜样,让学习之风在校园里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