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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课题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6284] 次

学校各相关部门: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我校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申报指标数为10个,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指标数为3个。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实施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提交的《申评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的签名和申报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分批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其他要求

1.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网站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我校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请各二级学院(部)在12月30日16:00点前将本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和用于校内评审的申报材料(见附件)送交科技处(航母楼230室),电子稿发送科技处邮箱:2290730447@qq.com,联系人:张红艳、曾建催,联系电话:15116841739、18374701953;申报材料含课题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立项申请•评审书打印稿1份、活页3份(活页匿名),届时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 通过科技处评审的课题,申请者在2023年1月4日前务必完成系统提交,以便科技处及时完成系统审核。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交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月5-6日统一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汇总表.xls

附件2: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书》填报须知.docx

附件4: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 课题主持人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试行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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