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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基层党总支(支部):

根据湖南省委高校教育工委【2015】2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5年度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委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慎重发展,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安排,省高教工委【2015】25号文件精神,高职专科院校2015年发展大学生党员比例为2.22%,本科比例为4.13%,各党总支(支部)要按照省高校教育工委计划控制数,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重点发展品学兼优学生党员。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同时根据中央组织部的部署要求,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优秀中青年教师入党工作,重点在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省高校教育工委下达的计划控制数及比例,各基层党总支(支部)必须严格控制,不得突破。要防止临毕业前突击发展不正常现象。

(二)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做到发展一名党员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坚持“早选苗、早培养”,重点完善“三推一定”(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

(三)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求。各基层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执行发展标准和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教育考察等环节,从严把关,层层负责,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的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手续齐备、材料齐全,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保障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七个不发展”原则,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四)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真督真查。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省高教工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党员工作纪律,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请客送礼等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发展,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合格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2015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表


中共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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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创始人
日期: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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