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
关于举办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dx2020  日期:2021-11-19  点击:5864 

各党总支、直属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和学校2021年党员发展工作具体安排,定于近期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21年下半年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间:112728日;

  点:航母楼101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党章》

4.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培训形式

集中授课、集中视频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自学和撰写培训心得、结业考试六个环节。

一)集中授课:根据培训内容安排专题讲座。

二)集中视频学习:安排视频党课及党课辅导。

三)小组讨论:各总支和直属支部组织学员进行专题讨论,主题:1.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入党誓词的深刻内涵。

四)个人自学:推荐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材料可以登录学校网站党务工作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撰写学习心得:围绕学习内容写心得体会。

六)结业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五、培训组织及要求

1.报名: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发展对象报名,填写《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于20211123日上午1200前报送纸质版至党务工作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50470899@qq.com

2.考勤:参训学员必须参加全过程学习,不得请假,上课期间不得有迟到、早退、请人代课、玩手机、睡觉或其他违反培训纪律的行为。

3.管理:培训以总支或为单位组建学习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任管理员,负责考勤和学习活动的组织实施。

4.考核结业:学员经考试考核后准予结业,颁发《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在培训期间有缺勤和违纪情况的取消结业考试资格,在结业考试和撰写思想汇报中有舞弊和抄袭行为的学员不予结业。

5.表彰奖励:对在学习中表现优秀的学员予以奖励,奖励人数为学员人数的10%,以支部为单位推荐,党委审定。评选标准为:全程参加各个环节的培训活动且模范遵守培训纪律;结业考试成绩优秀;思想汇报撰写质量好;在学员各学习环节中表现优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佩佩  18627653066

 

附表1 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表2 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党务工作部(党校)

                                   20211115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所属党总支(党支部):                                    学习小组管理员          联系电话                      

序号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在读学历

所在班级         (部门)

职务

递交入党请书   

支部确定为入党 积极分子时间

联系电话

例:1

 

425689200005044256

本科在读

护理本1901

班长

2020420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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