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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快递员处购买个人信息,诈骗团伙冒充医院专家专骗老人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1-05-07  点击:4878 

一直以来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都是社会关注焦点。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一起诉书显示,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王某等4人从快递公司员工等处陆续非法购买或获取8352条公民个人信息,含有公民姓名、电话号码、住址、所交易的保健品或药品等内容,造成73名被害人2315299元的经济损失。

上述起诉书透露,该犯罪团伙冒充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医院专家等,对公民进行回访或与之聊天,在回访和聊天过程中进一步套取公民经济能力方面的信息,然后筛选出经济能力较好和态度和蔼的老年人作为实施诈骗的目标人群。

之后该犯罪团伙冒充知名医院院长、专家教授或助理、医学会会长或成员、康复中心主任,或者冒充银行行长、财政局、扶贫办、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委员会、警察等国家工作人员,以推荐“药品”、办理扶贫款、办理疾病救助金、办理医药报销、谈感情、请求为竞选投票、已抓住诈骗犯退款需先交费用等借口,向目标老年人收取所谓的“药品”费、办卡费、档案管理费、押运费、公证费、押金、过路费、税费、过户费、个人所得税、红包、保证金、投票钱、保险柜钱、密码箱开启费、邮资费等各种费用诈骗钱财。

起诉书透露,鉴于被害人均为老年人,行动不便,且不会操作智能手机转账、银行汇款,该犯罪团伙在通过电话蒙骗老年人后,便以最快的速度向被害人邮寄代收货款快递。快递员将代收的钱款交由快递公司,德邦快递公司将代收款扣除费用后直接转入该团伙提供的银行卡上,其他快递公司扣除正常费用后再把诈骗钱款交由代发货人王某等人。王某收到诈骗钱款后,扣除开支外,按照谁成功诈骗到钱款谁分得诈骗钱款数额的一半的原则进行分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